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
减免工作,请各学院根据《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住宿费减免暂行办法》(藏大学字[2020]17号)文件,并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减免范围:
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原则上为学校认定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特别困难学生(A类)和困难学生(B类)。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员工以及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子女在我校就读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
(一) 上学年度每学期综合量化成绩排名在本班学生前20%,且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以上(考查科目成绩在70分以上);
(二) 本学年度享受助学金8000元(含8000元)以下;
(三) 上一学年无违纪记录的。
三、减免的项目及标准
(一)减免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两种。属于减免范围内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每学年由学校根据减免学生上一学年综合量化成绩,决定本学年相关费用是否减免或不予减免。
(二) 减免标准:符合减免条件的A类特困生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B类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四、减免学生的评定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减免学生资格评审、评定工作,将工作覆盖全院所有班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表》,班主任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综合量化排名、各科目成绩、行为表现等各方面)在班级进行公示,并经班级、班委成员讨论,确定是否减免;
3.班主任将《西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表》提交年级辅导员,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审核;
4.学院学生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院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 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学院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初审名单与《西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表》等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复审,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部务会,经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减免。
五、材料上报时间: 11月12日之前。
附件:1、《西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费减免申请表》
2、西藏大学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拟定名单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日